竞聘上岗

                        
1. 内部竞聘上岗的意义
所谓“竞聘上岗”,是指对实行考任制的各级经营管理岗位的一种人员选拔技术,如果它用于内部招聘,即为内部竞聘上岗。
公司全体员工,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重新接受公司的挑选和任用。同时,员工本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与岗位的要求,提出自己的选择期望和要求。
作为一种保证组织变革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和重塑企业文化的有效手段,竞聘上岗能够打破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摒弃论资排辈的落后体制,真正体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市场化观念和竞争意识,鼓励员工不断创新,实现自我提升,为组织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强化员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在看到危机和不足的同时,鼓足勇气,提高信心。   
2.  竞聘上岗的原则
 竞聘上岗坚持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内部优先原则、确保质量原则、降低成本原则,选拔优秀的人才做最适宜的工作,并在不同部门之间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与调剂。
l 公开原则:即把招聘单位、招聘种类和数量、招聘的资格条件均在竞聘范围内公告,公开进行。
l 平等原则:即对所有竞聘者,应一视同仁,不得人为地制造各种不平等的限制。
l 竞争原则:即通过考试竞争、资格评定、竞聘答辩等竞争手段,以确定成绩的优异。
l 全面原则:即选聘前的考试和考核应对知识、能力、以往业绩、品德进行全面考核。
l 择优原则:即选聘过程应做到深入了解,全面考核,认真比较,谨慎筛选的过程,择优录取。
l   量才原则:既选聘时必须考虑有关人人选的专长,量才录用。
3.  竞聘时机和范围
发生重大组织变革,重新配置人员时;公司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重要岗位出现空缺后;管理者聘任合同到期时;配合企业文化建设,重塑企业文化等时刻,是实行竞聘上岗的一般时机。
 原则上配置组织结构中的重要岗位均可实施竞争上岗,条件成熟时,全部管理岗位都可实行竞争上岗,全体任职者均从参加竞聘参加人员中产生。
4. 竞聘的组织
 内部公开竞聘涉及到人员调配、培训、薪酬、统计各方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主要的组织和执行部门,应是人力资源部的一项综合业务常规职能。
首次举行内部公开竞聘,或规模较大(组织变革后),或是竞聘岗位较重要(分公司总经理,部门长)或特殊岗位(如专业方面的要求较高)等情形时,可以成立专门的竞聘“专家评审组”和竞聘“工作组”。
 
5. 竞聘上岗的流程和说明
(一) 竞聘上岗的流程:
人力资源部(工作组)公布待竞聘岗位的名称、资格、职责等岗位说明和报名条件;
欲参加竞聘的员工到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领取申聘表格,填写完毕,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工作组)初审;
竞聘专家组复审;
人力资源部公布入围名单,竞聘方式,进行竞聘前辅导和竞聘者需要做的相关准备;
召开公开竞聘大会。
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提交任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
(二)具体说明:
1、竞聘岗位的公布
人力资源部在公告栏公告或向每一位合适的基层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书,说明现有岗位空缺。
通知书应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编号、报酬级别、工作范围、履行的基本职责和任职资格。
确保通知书的广泛性、公开性。
确保每一位胜任该职位的员工能清楚的了解空缺的职务。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相关准备资料。
人力资源部应积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员工进行动员、跟踪工作。
2、人力资源部(工作组)对竞聘者初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与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报名者进行筛选,将结果和原因书面通知合格和不合格的报名者,特殊情况者报评审组特别批准。
3、专家评审组复选
专家评审组在工作组配合下对满足条件的竞聘候选者者,进行
1)任职资格评审
○1以岗位说明书为标准对竞聘者的任职资格评审
○2任职管理技能测评
○3知识测试
2)同事评价评审
○1以个人既往业绩为标准的上级评价结果评审;
○2以个人既往业绩为标准的同事评价结果评审;
○3以个人既往业绩为标准的下级评价结果评审;
通过以上的复选,每个岗位有3-4个候选人为宜。专家评审组公布复审结果,发出进入竞聘答辩的书面通知书至候选者。
4、召开竞聘答辩会
5、公告合适候选人名单,向董事会提交任职建议书
6、发布人事任命
6. 竞聘上岗应注意事项
(一)深入发动人员参与,让候选员工都清楚地知道竞聘活动的目的、意义与具体内容;
(二)改变员工被动等待挑选、安排的思想,要为员工积极地营造“竞聘上岗”的竞争淘汰氛围,使每个员工都能在充分客观地认识自身能力与才干的基础上主动加入竞聘的行列;
(三)要求现任职者参加竞聘,并鼓励竞争更高的职位,原任职经历列入评选得分附加分,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四)充分调动与保护竞聘者的积极性。凡是参加竞聘的员工,都因关心企业成长与自身发展而受到奖励,严禁各部门在员工参加竞聘前和竞聘后对员工进行无正当理由的责难;
(五)竞聘活动中,各级现任者在新任职者产生之前,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当前职责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新任职者产生后,双方需认真办好工作交接,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方能解职和任职。期间需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得出现权力与责任的真空。
 

 

显示全站快速导航
Copyright © 2017年鹰腾企业管理咨询备案号:粤ICP备09096425-1号.备案号:粤ICP备09096425号 联系我们:Tel:0755-88353660;0755-88353181 Fax:0755-88353181 E-mail:zx@yintl.cn
素材家园

业务咨询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755-88353660

师资咨询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755-88353181